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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收下,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要如何计征所得税?
减半征收下,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要如何计征所得税?
国税局最近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税〔2018〕77号)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我们口中的 “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深圳代理记账
如果是减半征收,那么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这2种不同征收方式的企业,要如何计征所得税呢?
千百年就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深圳公司注册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
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
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其他问题解答
1、2018年度新成立企业,怎么判断能否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2018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新政,我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减半政策而没享受,那我多缴的税能退吗?
多缴的税款可以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税款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