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用目标。
个体企业家/商人
二、当前政策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人所得税在现行标准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征。取消发票开具货物、运输印花税票和预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实际操作过程。
1.享受的方法。
个体户可享受现行的预缴税款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享受现行政策时,无需办理备案手续,但可根据填写完成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免税报告相关栏目享受。
2.应用处理方法。
可根据随行服务大厅(会场)、电子设备税务局申请。实际地址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州、市辖区、省辖市)税务局网站获取& ldquo纳税。频道观看。
3.应用要求。
(1)个体户个人可提前享受增值税,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暂按当前申请入会期结束时的状况区分,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2)个体户从两个以上来源取得经营收入的,在申请本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需要对个体户经营收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汇总,重新计算增值税免税,做到多退少补。
(3)经营者应填写与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金额相匹配的经营收入所得税申报表& ldquo增值税免税金额& rdquo列,并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免征增值税=(个体户经营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百万元的部分-其他现行政策免征增值税&倍;个体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除;营业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倍;(1-50%)。
(4)对于按照电子设备税务局申请的个体户,税务行政机关将为经营者提供预填的申报表和报表服务,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将准确、如实填写生产经营数据信息,系统软件可全自动测算增值税免税额度。
(五)对于申请简易申请的定期定额个体户,纳税人行政机关按照减免税后的税额进行纳税。
4.相关要求。
(1)个体户可以享受,不区分收款方式。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户已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增值税后当月税款可自动全额抵扣,如原增值税抵扣不全,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出口退税;也可以申请退还应立即免征的税款。
(3)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行业个体户开具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预缴个人所得税。
四.相关文件。
1.政治事务部和国家人口和健康计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发展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号)。
五、相关问题。
1.获得多项经营收入的个体户如何享受目前随着经营收入减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答:经营者同时经营个体户A和个体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故经营者今年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享受现行逐步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户经营收入递减的现行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增值税税额如何计算?
回答:【例1】经营个体户C的经营者王,年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税率10%,速算扣除1500元),同时可享受残疾人增值税优惠2000元,因此王享受现行个体户收入递减基础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增值税补贴= [(8万&倍;10%-1500)-2000]&次;(1-50%)=2250元。
【例2】经营个体户D的经营者林,年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税率35%,速算扣除6.55万元)。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增值税600元的优惠免税,所以林享受个体户经营收入减少征收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的增值税免税=[(100万&倍;35%-65500)-6000 &倍;1000000 & divide1200000]& times;(1-50%)= 13.975万元。
3.2021年已缴纳经营所得税的个体户,随着经营收入的减少,还能享受现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吗?
答:是的。具体措施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发展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号)止,已从原经营业务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户,可全额自动扣除增值税后当月的税款,开始未扣除增值税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出口退税;也可以申请退还应立即免征的税款。
4.个体户代开发票申请货运物流税单是否预征个人所得税?
答:为进一步缓解货物运输业开票阶段的个人所得税压力,规范经营收入的收付管理方式。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的行政机关不再预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经营者按规定自主申请缴纳。
第一部分:现行小微利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操作说明。下:现行3%增值税税率减征1%所得税政策的操作说明。
一、可用目标。
二、当前政策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人所得税在现行标准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征。取消发票开具货物、运输印花税票和预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实际操作过程。
1.享受的方法。
个体户可享受现行的预缴税款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享受现行政策时,无需办理备案手续,但可根据填写完成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免税报告相关栏目享受。
2.应用处理方法。
可根据随行服务大厅(会场)、电子设备税务局申请,实际地址和网址可在省级税务局(自治州、市辖区、省辖市)网站“办税服务之家”频道查看。
3.应用要求。
(2)个体户从两个以上来源取得经营收入的,在申请本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需要对个体户经营收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汇总,重新计算增值税免税,做到多退少补。
(3)经营者应填写经营所得配套所得税申报表的“免征增值税”栏,并附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报表》中。
增值税免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其他现行政策增值税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50%)。
(4)对于按照电子设备税务局申请的个体户,税务行政机关将为经营者提供预填的申报表和报表服务,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将准确、如实填写生产经营数据信息,系统软件可全自动测算增值税免税额度。
(五)对于申请简易申请的定期定额个体户,纳税人行政机关按照减免税后的税额进行纳税。
4.相关要求。
(1)个体户可以享受,不区分收款方式。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户已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增值税后当月税款可自动全额抵扣,如原增值税抵扣不全,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出口退税;也可以申请退还应立即免征的税款。
(3)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行业个体户开具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预缴个人所得税。
四.相关文件。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发展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号)。
五、相关问题。
1.获得多项经营收入的个体户如何享受目前随着经营收入减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答:经营者同时经营个体户A和个体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故经营者今年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享受现行逐步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户经营收入递减的现行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增值税税额如何计算?
回答:【例1】经营个体户C的经营者王,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1500元),同时可享受残疾人增值税2000元的优惠免税,因此王享受现行个体户营业收入递减基础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 [(8万× 10%-1500)-2000。
【例2】经营个体户D的经营者林,年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税率35%,速算扣除6.55万元),同时可享受残疾人增值税600元的免税优惠,因此林享受现行个体户收入递减基础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 [(1,000,000× 35%-65,500)-6000。
3.2021年已缴纳经营所得税的个体户,随着经营收入的减少,还能享受现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吗?
答:是的。具体措施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发展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号)止,已从原经营业务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户,可全额自动扣除增值税后当月的税款,开始未扣除增值税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出口退税;也可以申请退还应立即免征的税款。
4.个体户代开发票申请货运物流税单是否预征个人所得税?
第一部分:现行小微利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操作说明。
下:现行3%增值税税率减征1%所得税政策的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