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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注册合伙企业的条件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2018年深圳注册合伙企业的条件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深圳注册合伙企业比较适合小规模的经营,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船小好掉头的优势,因此让不少人选择注册合伙企业。那么,在深圳注册合伙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所需材料又有哪些呢?下面千百年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深圳合伙企业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深圳注册合伙企业所需材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千百年小编整理的2018年深圳合伙公司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